星期六, 9月 17, 2005


天人之間 Posted by Picasa
「人」的幸福
那天和朋友討論安樂死,不知不覺就扯到了電影「變人」(Bicentennial Man)。

這是一部長長的電影,有歡笑、有淚水,由羅賓‧威廉斯主演是再適合也不過。片中名為Andrew的機器人原本只是被設計出來幫傭用,但此機器人卻意外具有原創能力,獲得擁有他的家庭重視及平等對待。幾經爭取,Andrew逐步開始擁有人的各種特性:包括穿著衣服、外型改裝成人的模樣,甚至是開立個人銀行戶頭,具有社會身份。時光荏苒, Andrew言行舉止幾乎都和真人無異,他連人類細微的喜怒哀樂情感都培養了出來,他愛上了所服侍的家庭的第三代小女兒,並與之共結連理。

然而,他最終希望成為人的願望卻難以實現。原因很簡單—他始終長生不老。Andrew大動作翻修他的內部機器,裝設與人一樣的內臟血管,使他能夠感受所有人都能感受的冷暖痛,可是,他仍不被人類社會—至少是法庭—所承認。在他將機器和會腐朽的器官儀器結合後,他終於慢慢衰老/破敗,在法庭總算宣布承認他為人的前一刻,他停止了呼吸/運轉。

過去,我只注意到這部電影中機器和人的互動關係、人工智慧可能的正面影響,及人為萬物之靈的特殊點。但我從未曾想過,這部有點冗長而微微刻意了點的電影,其實重點根本不在機器,而是在人。

究竟怎麼樣才算是一個人?這部電影要問的是:擁有一切人類的特質,是不是就算是「人」?Andrew有血有肉、有情有義、有獨特思想,只差腦袋是機器,這樣算不算人呢?同樣的,一個植物人無法行動、失去思想,只是有血有肉的活著,這樣算不算人呢?如果Andrew不是人,那麼定義人的難道只在於一個腦袋?如果植物人是人,那麼人也可以沒有腦袋才對?

進一步去想,當一個人殺掉另一個人時,他的生命不需被尊重就可以被處死。但一個渴求安樂死的人,他想放棄對生命的尊重都不行。這其中的界線究竟在哪裡?這其中的判準又是什麼?是道德嗎?是法律嗎?是理性嗎?是感性嗎?在這麼多價值觀互相質疑挑戰的時刻,人能夠依憑什麼呢?在影片中,變成「人」是一種追求、一種幸福。可是已經是人的我們,會覺得我們已經很幸福了嗎?

人,似乎總是有好多好多疑問…